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火车上丢失物品由遗失人自己承担财产损失。如果旅客遗失物品时,应及时向站车工作人员反映。如托运人或收货人不同意领取时,按无法交付物品处理。如发现有欺诈行为不肯退回赔款时,可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追索。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一百二十三条
丢失的行李、包裹找到后,承运人应迅速通知托运人或收货人领取,撤销一切赔偿手续,收回全部赔款。如托运人或收货人不同意领取时,按无法交付物品处理。如发现有欺诈行为不肯退回赔款时,可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