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根据财产分割界定的相关条例,夫妻在没有离婚的前提下,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证更名给配偶,并没有改变其所有属性,不存在所有权转移,不构成税法要求的税负条件,所以不用交任何税,只有房产部门的办证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