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指由法定程序产生,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合议庭审判活动的人员。人民陪审员是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行使审判权,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体现。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1、审阅所陪审案件的材料;
2、参加案件调查;
3、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或案件的调解;
4、参加案件评议。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适用有关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人民陪审员执行职务,应当遵守审判工作纪律,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