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1、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2、当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3、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4、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又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二项和第三项顾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