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等人制是中国元代法定的民族等级制度。元代,蒙古贵族以少数民族统治阶级成为全国的统治者,为保持自己的特权地位和维护对人口远远超过本族的汉族及其它少数民族的统治,进一步推行民族压迫和民族分化政策,根据民族被征服的先后,将民众分为蒙古、色目、汉人以及南人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