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商业模式,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移动支付主要是金融机构提供的手机银行服务。手机银行是金融机构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移动应用,主要界面是短信、电话和手机客户端。
2、以移动运营商为主体的商业模式,这种商业模式是以移动运营商代收费业务为主,银行完全不参与其中。在进行移动支付时,一般是将话费账户作为支付账户,用户实现购买移动运营商所发的电子货币来对其话费账户充值,或者直接在话费账户中预存款。
3、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主体的商业模式,第三方支付机构主导的模式是一些具有实力的第三方经济体通过与不同的银行进行签约的方式提供交易平台,而整个交易也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介入下责任明晰,分工明确。银行作为资金的供给方,保障资金的按时给付。运营商作为信息的传输渠道,向第三方机构以及银行发出指令,第三方平台则充当中介保障交易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