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据至少有三类:
1、外证——圣经的话:圣经的话是不能更改或废去的,是可信靠的;人的感觉会因情绪或环境而改变,是不可信赖的。圣经既明确说定,信主耶稣就得救了,事实就是这样,不管人感觉如何。
2、内证——圣灵的证明:我们的信主耶稣,接受他作我们的救主,神就把他的圣灵赐给我们,放在我们的灵里。他在我们的灵里,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由神所生。我们称神作阿爸,是很自然的,并且每逢这样称呼神的时候,我们里面就感觉甜美舒服。这是因为我们是神所生的儿女,有了神的生命。这就是我们得救的内证。
3、爱证——经历的证明:我们信徒爱主里的弟兄,乃是我们有神永远生命的证明。爱主里的弟兄,乃是我们信主得救后,在神永远生命里的经历。这可以称作爱证,也就是我们在神的生命里,经历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