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彬尝以一束苎于荆州长沙西库质钱。后赎苎,於束中得金五两,以手巾裹之。彬得金,送还西库。道人大惊,曰:“向有人以金质钱,时遽未之录 ,尔乃能见归,恐古今未之有也。”辄以金之半酬,往复十馀,坚决不受。彬后为郫令,辞太祖,时同列五人,上诫以廉慎。至于彬,独曰:“卿昔者有还金之美,故不复以此诫也。”
[译文]甄彬曾经拿了一束苎道长沙西库抵押钱。后来把这束苎麻赎回来的时候。在苎里面发现了五两重的金子。甄彬拿到金子,就把这个金子送还到西库。看管典当得人非常吃惊地说:“先前有人用金子来抵押钱,当时急忙之间没有记录这件事。你竟然能归坏,这种行为恐怕从古到今都没有过。”就用一半的金子答谢他,去给了他十多次,坚决不肯接受。甄彬后来担任郫县的县令。向太祖辞行,当时一同上任的共有五个人。皇上都警诫他们要廉洁谨慎。轮到了甄彬。武帝独对他说道:“你从前有归还金子的好品行。所以我不再用这个嘱咐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