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图阿拉,故址在今辽宁省新宾县,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努尔哈赤始建城堡于赫图阿拉,四十四年,努尔哈赤即汗位,建国号为金(史称后金),建元天命,定都于此。赫图阿拉是中国满族后金政权都城,又称兴京、黑图阿拉、赫图阿喇或黑秃阿喇,满语“横岗”之意。1621年迁都辽阳,1625年迁都沈阳(改称“盛京”),1644年定都北京,以盛京为陪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