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规定,职工福利费不能再计提,只能按实际发生数扣除,扣除限额为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四,企业所得税下职工福利费的处理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十四的部分,准予扣除。这与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做法一致。
目前,我国发票管理制度尚待完善、发票管理亟待加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有待提高,对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实行比例限制,有利于保护税基,防止企业利用给职工搞福利为名侵蚀税基,减少税收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