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是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核缴。
核基数的方式有三种:6月、12月份的工资表;
6月、12月份的个税申报明细;
统计报的人员情况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