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国家授予性。知识产权需由主管机关依法授予或确认而产生。
2、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3、地域性。知识产权的法律效力严格地限定在相应的主权国家领土或地区范围内。
4、时间性。超出法律所规定的保护期,知识产权即自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