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有住房还需要交房租,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如下:
1、独用成套职工住宅: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租金=地段分值×住房条件分×每户房屋使用面积之和+天井或平台月租金+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2、独用成套公寓:独用成套公寓月标准租金×1.15+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3、住房面积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应计算超标准增收租金。月超标准增收租金=月标准租金×(承租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承租户建筑面积。
公有住房租金减免规定:
1、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请减免。
2、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按离休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本人户口所在地),提租后新增租金全部减免。
3、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的住房,在上一年实付租金的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4、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在上一年实付租金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