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老人,他有三个儿子和十七匹马。他在临终前对他的儿子们说:"我已经写好了遗嘱,我把马留给你们,你们一定要按我的要求去分。"老人去世后,三兄弟看到了遗嘱。遗嘱上写着:我把十七匹马全都留给我的三个儿子。长子得一半,次子得三分之一,给幼子九分之一。不许流血,不许杀马。你们必须遵从父亲的遗愿。
因为17不是2,3,9的公倍数,如果按此分率来分,有的马就要杀死来分,不符合父亲的要求。三兄弟去请教邻居,邻居把自己的马牵来一匹,合起来分,分完后,又把自己的马牵回去了。因此,长子得9匹马,次子得6匹马,幼子得2匹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