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特长测试:对由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的生源,试点学校应在该省、区、市测试合格基础上再行测试并确定入选考生;对未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的省区、市生源,试点学校须自行或联合组织测试。
2、文化考试:考生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3、录取:对艺术特长测试合格、经报考学校确认的考生,有关省级招办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