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向单位提出申请:
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向所在单位、众创空间或创业孵化基地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租房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4、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5、告知承诺书。
6、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可前往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窗口进行查询)。
(二)单位择优推荐:
单位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申报对象,以“户管地”优先、注册地兜底的原则向12个受理平台提出申请。
(三)平台汇总审核:
12个受理平台负责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的申请受理及材料审核。各受理平台将根据申请单位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成长性及人才的实际情况,实施择优轮候机制。各受理平台将确定的拟补贴对象上报至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