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拉罐不能带上飞机,乘坐飞机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易拉罐等液态物品,但可办理托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旅客可以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1959年,美国俄亥俄州帝顿市DRT公司的ERNIE.C.FRAZE(艾马尔·克林安·弗雷兹)发明了易拉罐,即用罐盖本身的材料经加工形成一个铆钉,外套上一拉环再铆紧,配以相适应的刻痕而成为一个完整的罐盖。这一天才的发明使金属容器经历了50年漫长发展之后有了历史性的突破。同时,也为制罐和饮料工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易拉罐发源于美国又盛行于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