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校校内转专业的条件如下:
1、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特点,新生可申请转入上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学生入学一年后,第一学年获得学分未达到退学标准者,可申请转入第1项规定之外的专业;
3、转专业的学生,只限于招生类别内的各专业,即理工类、文史类学生可根据自己意愿申请转入相应类别的专业;
4、在校期间有作弊行为或受过处分者不可申报;
5、经体检证明不能在申请转入专业学习者,不予录取。
另外,经批准校内转专业者,需办理转专业手续。其学业须修满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原专业所修课程的成绩及学分按《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第四十五条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