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役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有碍侦查的情况除外。
《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