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车速在每小时100公里以下时,可适当缩短与同车道前车车距,但应保持50米以上距离。
高速公路安全距离确认路段,可供驾驶人确认在每小时100公里速度时的安全距离,车辆在高速公路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行驶时,100米为安全距离,50米为危险车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