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地支末位是亥,其属相为猪。在华夏的土地上,早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人们就已经开始饲养猪、狗等家畜。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文化遗址出土的陶猪,其体型与现在的家猪形体十分相似,说明当时对猪的驯化已具雏形。
“乌羊”是猪的别称。猪长喙,善拱掘,在人们想象中成了开合挖渠的主力军。《送俾类钞》中记载,据说在开挖河渠时,一位修水利的古人变化为一只大猪,奋力当先。为此,当地人称猪为“乌羊”,以纪念那位仙人。猪与治水工程的联系,应当说其间还有亥属水的缘故。
“乌鬼”也是猪的别称。杜甫《戏作俳开体遣闷二首》之一:“家家养乌鬼,顿顿食黄鱼”黑面郎”及“黑爷”。《朝野佥载》说,唐代洪州人养猪致富,称猪为“乌金”。唐代《云仙杂记》引《承平旧纂》:“黑面郎,谓猪也。”在华夏的土地上,早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就已开始饲养猪、狗等家畜。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文化遗址出土的陶猪,其徒刑与现在的家猪形体十分相似,说明当时对猪的驯化已具雏形。
猪在人们生活中是很熟悉的字眼,在美事的方面猪起到很多的作用。猪也有讽刺人的说法比如笨猪之类的语言。关于猪的说法无论在哪里都有很多,下面让我们看一下关于猪的各地习俗、风俗、说法、趣谈。
其一:
春节前,人们一般在腊月二十五日前杀猪,二十六日为封刀日,就不能再动刀了。浙江一带在杀猪时讲究“一刀清”,即一刀杀死,否则认不吉利。进刀时屠户要讲一句“出世入身”的话,小孩妇女不能观看。杀后要将粘有猪血的利市纸压在室角或猪栏内,以示猪未死。猪毛要用吹火筒盛,开水全入桶后,把吹火筒的下端浸入汤桶,上端用口吹气,沿桶吹一圈,一示以后养猪长得又快又大。乔猪毛时,要在猪头和猪尾各留一快毛,意为“有头有尾”,然后将整条猪放在凳上,先是猪头朝外,养主烧香及猪毛谢天地,将猪剖成两片,除新年食用外,其余的俺入缸中,以备年后再用。
其二:
过去汉族有一种“打母猪鬼”的民间驱邪活动。凡家中有病灾不幸之事,家中长者便设香案,以打母猪鬼来祭,向神灵许愿,求得驱邪。祭时,要选黄道吉日,杀老母猪,闲、蹄、肝、肠、肺等放在一个筐里,摆在堂屋中间,主持人燃香祝拜,祭完后,将内脏煮熟后分吃掉。民间认为“杀死一母猪鬼,驱除一个邪”。
其三:
女直先民的猪崇拜文化在华夏文明起源中的影响特别深远,伏羲被称为华夏文明人文初祖,古籍《路史》记载,此人又名“方牙”,也称“苍牙”,他竟直接以猪獠牙为代号!可以想象出来,他生前头上应装饰着猪獠牙,可能与我们在良渚文化大墓中看到的墓主人一样,骷髅头上有成排的猪獠牙。
其四:
陕西一带有送猪蹄的婚俗。结婚前一天,男方要送四斤猪肉、一对猪蹄,称“礼吊”,女方将“礼吊”留下后,还要将猪前蹄退回。婚后第二天,夫妻要带双份挂面及猪后蹄回娘家,留下挂面,后蹄退回,俗称“蹄蹄来,蹄蹄去”,表示今后往来密切。
其五:
广东澄海冠山“赛大猪”的习俗,仪式之隆重,场面十分壮观,实为罕见。在赛大猪现场,只见密密麻麻几百头开膛剖腹的大肥猪各趴在一个个约有1米多高特制的木架上,向一个方向朝着,远远望去一片雪白。这些被当作供品的大肥猪一式高昂着头部,嘴里塞着大桔,张口,作奔跃状,雄赳赳,气昂昂,整个场面呈现一派喜气。
每年赛大猪都会决出最大的一头,那一头便供在最前列,并详细地标上重量,一般都有上千斤左右。其余的除了标识谁家的外,相对较大的还被戴上了大红花呢!被决出大猪的那一家便成了这一年乡里最光荣的传颂对象,直到来年赛出新的大猪才代替之。
其六:
猪是回族群众最为敏感的一个问题,也是回族风俗习惯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无论遇到什么压力和阻力,始终未改变回族禁养猪,禁食猪肉的习惯。回族为什么禁食猪肉呢?这得从古阿拉伯的习俗说起。犹太教、伊斯兰教创立之前,在阿拉伯半岛就已经有禁食猪肉的习俗,因为阿拉伯半岛气候炎热,且多为沙漠,不利于猪的生长和发展,猪的传染病很多。所以当时阿拉伯半岛上的闪米特人以牧羊、驼为主,不养猪。
古埃及人也视猪是不洁和厌恶之物。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他的《历史》一书中记载埃及、中东的所见所闻:“在埃及人的眼里,豚是一种不洁的畜类,如果一个人走路时偶然触着了一只豚,他立刻要赶到河边,穿着衣服跳到河里去,即使牧豚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这说明古埃及人当时禁猪很严格,不但不吃猪肉,连摸、碰猪都不行,而且对牧猪人也讨厌。犹太教创立后,为了适应当时阿拉伯地区禁养猪的习俗,把禁食猪肉当作戒律写进圣经《旧约全书》中的《未利篇》第十一章中:“凡蹄分两半,倒嚼走兽,你们都可以吃……猪因为蹄分两半,却不反刍,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这里强调的戒律,已不是一般的卫生清洁,而具有浓厚的宗教的圣洁观念。公元七世纪,穆罕默德创立了伊斯兰教,为了消除频繁的战争,促进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统一,顺应了当时阿拉伯地区禁食猪肉的习惯,吸收了犹太教《旧约全书》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并在此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列入《古兰经》中,先后四次反复强调。如《古兰经》第三章一百七十二节中指出:“他(指安拉)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古兰经》在强调禁食猪肉的时候,也说明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活命适当吃一点,真主是宽恕的。这些禁令都是以安拉的名义颁布的,穆斯林必须无条件接受和遵守,不能有半点的怀疑。由于伊斯兰教的这些规定适应了当时人民的生活习惯,顺应了当时阿拉伯地区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因而,使伊斯兰教逐步扩大,传播于亚、非广大地区。我国唐人杜环在《经行记》中讲到:“大食法不食猪、狗、驴、马等肉。”
其七:
台湾农村旅游,最常见的是猪圈几乎都贴一张写有“六畜兴旺”之类的红色联纸。台湾农家人十分重视养猪,与传统的中华文化有关。猪,在古代农业社会中的地位相当重要。汉字的“家”上下结构,象形文字的写法上面很像蒙古包,意为房子。下面则是猪(豕),反映古代中国人的凡有家就要养猪。
台湾人说起的养猪的重视,主要有三大因素。一是养猪可以解决家庭中的剩饭残羹,农村养猪人家喜用泔水(洗米水)喂猪,认为泔水是喂猪的廉价好饲料;二是养猪相当一个小银行,是一笔积累,许多家庭娶媳妇、建新房或办大事,靠的就是逐年卖猪积攒下来的钱;三是养猪可以解决劳动就业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