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是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由于一定的原因使收养关系无法维持下去时,经双方协商同意,依法终止收养双方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关系恶化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