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保证金都会如数退还。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