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主要的四种政治体制:
中央政治制度主要有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
地方政治制度有分封制、郡国并行制、蕃汉分治制、猛安谋克制、行省制、僧官制、八旗制、土司制。
选官用官政治制度有世官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古代监察制度是秦朝中央设御史大夫,地方设监御史。西汉设13州为监察区,设刺史进行监察,可监察诸侯王以及地方高官。
东汉刺史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东汉末年,刺史演变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北宋设通判,负责监督知州,可直接向皇帝报告,公文须经知州和通判联合签署才能生效。明朝地方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地方监察、司法。又增设厂卫特务机构,监视百官与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