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国有关法律,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
(二)自书遗嘱。
(三)代书遗嘱。
(四)录音遗嘱。
(五)口头遗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