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所有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户,免除粮食定购任务;
2、根据扶贫开发的特点和需要适当延长扶贫贷款的使用期限,放宽抵押和担保条件;
3、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