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建设部和人事部考核工程监理技术人员的考试,合格者颁发注册监理工程书证书。每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举行一次,原则上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共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
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