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到法院传票不去的问题,有2种后果:
一、拘传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通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
二、缺席判决
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