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明确,司法考试制度将调整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司法考试改革从“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意见》要求,建立法律职业人员任职前培训制度,统一职前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加强职前培训的组织保障。为完善对法律职业资格的管理,《意见》提出,要加强法律职业资格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