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执行,是指由人民法院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内容的法律行为。
2、有关单位协助执行,主要有银行、信用合作社、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单位及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的协助执行。如银行、信用合作社根据法院的通知,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存款。
3、法院协助执行,由于委托执行难,许多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地或者被执行财产地进行直接执行。当地人民法院积极协助,是做好执行工作不可缺少的条件。
4、公民协助执行,不管是直接执行还是委托执行,在执行中都可能发生公民协助执行人员进行执行的事项,如公民交出被执行人存放在该处的钱、物、证券、车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