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后的个人债务认定方面,我国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如果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