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四停四只要超过了时间就会拍到。
开四停四,是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实行的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
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对于违法管控措施的外地车,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按自然日计算其违法行为,每天处罚1次(1宗),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