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1、由主管学年的学生处副主任审核休学学生病情诊断原始资料,即病历复印件。
2、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学生处领取休学申请书并提出书面申请。
3、班主任认证,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处主任审核,校长签字同意。
4、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初中升高中学生学籍档案、学籍簿。
5、由家长带相关材料,即休学证明、初中生高中学籍档案、学籍簿到教育局中教科办理休学手续。
6、家长送回在教育局办理的手续,由学生处负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