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也就是说截至8月31日年满6周岁儿童可以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而9月1日出生的孩子,则要等到下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