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证人有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