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主教会的教阶体制中,教皇享有最高的立法权和司法权,能制定或废除教会法规,指定人员组成教廷,创立教区,任命主教,而且“在伦理和信仰上永无谬误”。
除宗教职务外,教皇也是拥有独立主权的梵蒂冈国家元首,该国又被称为“圣座”(SanctaSedes),梵蒂冈整个被罗马城包围,在1870年之前,教皇统治的区域一度拓展到整个意大利中部,其领土,即教皇国,被称为“圣伯多禄的遗产”。
教廷(SanctaSedes)是教皇及其顾问们在向下属的全球各地的罗马天主教会发出指令时所使用的正式名称,作为全球罗马天主教会的“中央政府”,教皇授权主教委员会负责管理梵蒂冈的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