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社会主义改革,就是要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来解决社会的基本矛盾。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依靠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通过对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调整,从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