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劳动合同期限问题给浙江省劳动厅的复函》的精神,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从劳动合同订立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之日起计算。签字日期与合同约定的日期应是同样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日期,则应依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计算。
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截止日期时间的计算,应以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最后一天的24小时完结为准。如果有工作任务,超过最后一天24小时的,应以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