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关于衣服三包的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条规定,“三包”范围及时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等等。
第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更换或退货,不收折旧费。
1、不符合国家《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限定,标识、号型与事实上不符者;
2、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致、裤缝歪斜、疵点、色差超出准则者;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准则相应等级者等等。
第三条规定,缝线开线,饰件破损、脱落者予以免费修理,不能修理者予以更换或一次性作价处置。
第四条,符合更换要求,但无同品牌、同型号者予以退货;不愿更换而要求退货者,收取折旧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