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介绍河北省退伍兵的补助标准:
因战、因公导致的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分别7360元、6300元;烈属、因公牺牲的军人、病故的军人定期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1030元、18050元、16980元;抗日战争时期,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45元;解放战争时期,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建国后,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95元;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20元;参战参试的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