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恩旺,又名双刀哥。2010年1月26日,黎恩旺身穿上衣,内裤,双手拿杀猪刀大闹东莞街市,后被防暴警察制服。被当地警方转移至地处大朗镇大有园村的东莞市拘留所,处拘留十日。
1、黎恩旺来到建筑公司要求赔偿。据自己所说脑部曾被公司的打桩机撞击过,至今头痛不已,需要治疗。
2、公司要求黎恩旺提供医院病历或其他证明材料,黎恩旺无法提供。随后哀求老板给他三万元开发廊,被拒绝。
3、黎恩旺脱掉裤子一路狂奔,来到附近的同创农贸市场的猪肉摊,抢走两把杀猪刀。
4、黎恩旺回到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已报案,且将大门紧闭。大门被黎恩旺手持双刀劈砍。
5、警方随即赶至。东城民警将道路封锁。其间,黎恩旺拨打记者电话,指定记者前去采访。
6、黎恩旺见到记者后手向记者走近,试图对话,但被警方拦住。
7、随后两队防暴警察赶至增援。警方喊话限十分钟内放下武器,黎恩旺拒绝听命。最终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