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制指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的组织、管理制度。是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和各类金融市场的设置方式、组成结构、隶属关系、职能划分、基本行为规范和行为目标等。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的经济管理体制下,各国金融管理体制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但由于各国的经济制度又具有商品经济的共性,因此其金融体制也存在某些共同的特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以银行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并存;以中央银行为金融体系的核心机构和宏观调控机构(个别国家以相应的政府机构行使中央银行部分职能);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国家对金融机构的设置和金融活动进行比较严格的管理,并以本国国民经济宏观效益作为管理和调控的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