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开发商没有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如果开发商已经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实际交房的,即使没有实际居住的也需要交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根据《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新建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是从业主收到房屋交付通知书发出的交房日期的下一个月开始付费。
当完成房屋验收交房,即使业主不入住,也需缴纳物业费。但对于房屋没有达到交付标准的,业主拒绝收房,可在房屋符合交房标准后再开始计收物业费。
否则不能以拒绝收房为由不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