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护照分为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
2、公务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上官员,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3、公务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下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4年2月1日生效。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包括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持有效的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外交,官员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免办签证。并且期限为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