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是学校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数与计划招生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它以招生院校为单位,是同一批次、同一计划性质、同一科类的招生计划数与投放考生档案数量之间的比例。
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的确定一方面是由于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的招生投档比例一般不得超过120%;另一方面,招生院校为了既顺利完成招生计划,同时又保证招生质量,故确定的投档比例一般都100%~12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