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土地的通行关系形成相邻通行权。
一般来说,相邻一方的土地,处于邻人的土地包围之中,非经过邻人的土地不能达到公用通道或虽有其他通道但需要较高的费用或十分不便,可以通过邻人的土地以达公用通道。
相邻通行权是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延伸,相邻土地权利人必须为通行权人提供必要的通行便利,民事立法对此无不加以明确认可。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87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