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支出抵扣个税的条件如下:
1、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2、子女接受学历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以上两个条件只要满足其一。
大家可以看到主要是以子女正在读书的阶段来进行抵扣个税,在3岁以前属于抚育阶段,这个阶段的支出不可以用于抵扣个税。同时子女参加兴趣班、补习班等,这部分支出也不可以抵扣个税。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