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对法人和其他组织未来将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并保留有回溯查询功能。互联网时代,“两证整合”后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了“跨部门”的数据信息实时共享。通过实现“一照一码”及业务协同,能进一步提高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的便利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