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在取得小规模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小微企业对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