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仍然有效。仲裁条款不因主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撤销而无效。
仲裁条款的独立性是指仲裁条款作为主合同的一个条款,尽管其依附于主合同,但其仍然可以与主合同的其他条款分离,独立于它所依附的主合同而存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仲裁法》第19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所以说通常情况主合同无效但是仲裁条款仍然有效。